台东一名男子长期性侵弱智的继女,还要求妻子一起玩3P,台东地方法院今天(25日)公布判决书,指男子性侵属实且次数密集,但因行为发生在1995年7月1日刑法修订一罪一罚前,因此依连续犯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
这名男子从1991年7、8月起至1995年6月间,多次在妻子入睡后,要求继女开窗让他进房间性侵。被害人表示,叔叔每隔5天就逼她做生小孩子的事,而且不准告诉妈妈,否则赶她出去。
被害人的母亲也供称,在女儿洗澡时发现她大腿内侧瘀青,询问下才知道女儿被丈夫性侵,而丈夫竟要求她一起3P。台东地方法院审理后,依连续犯判处男子有期徒刑10年,全桉仍可上诉。


